关于征求《医疗器械冷链(运输、贮存)管理指南》意见的函

2016-06-04

           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       

2016年05月06日 发布
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有关单位:

  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为加强需要冷藏、冷冻医疗器械的运输与贮存过程的质量管理,保障医疗器械在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各个环节始终处于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温度要求,我司组织起草了《医疗器械冷链(运输、贮存)管理指南》(征求意见稿)。现公开征求意见,请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和电子版反馈至我司。
  传  真:010-88331441
  电子邮箱:qxjglt@cfda.gov.cn

  附件:《医疗器械冷链(运输、贮存)管理指南》(征求意见稿)


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器械监管司
2016年5月5日

 附件:《医疗器械冷链(运输、贮存)管理指南》(征求意见稿).doc


注:本文转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(http://www.sda.gov.cn/WS01/CL0779/152181.html)